課程名稱:法學英文(一)(二)
授課教師:駱怡辰教授
修習年份:111
難易程度:★★★★☆(一顆最簡單、五顆最困難)
推薦程度:★★★★☆(一顆最不推、五顆最推薦)
評分方式:出席率、課堂討論發言、期中小組口頭報告、期末1000-1500字essay(上學期)、每周小考(下學期)

課程評論:

全英文授課,但老師的語速有刻意放慢,用詞也不會用很難的單字(專有名詞除外),老師人很好,有問題都會耐心回答。這堂課不是英文課,更精確來說比較像是美國法導論,因此老師也有說口頭報告及課堂發言的時候只要達意即可,不會特別強調文法之類的東西。

上學期的課程主題為Legal Realism(比較偏法哲學的內容)與美國憲法修正案的平等原則,下學期則是著重在英美法系的一大特點:判決先例的運用。一跟二可以分開修,沒有絕對的先後連貫性。幾乎每個禮拜都有指定閱讀的內容,會上傳電子檔至數位學苑,不需要去買指定用書,每週的內容大約落在10-12頁,個人覺得有讀的話會對於上課內容的掌握度比較高,但需要花時間適應閱讀英文文獻。

期中小組報告是各組認領每週的指定閱讀,並在該週導讀指定閱讀的內容。上課時老師會先簡介一些背景知識,然後由同學導讀該週的文本內容,中間老師會插話補充同學可能沒有解釋清楚的部分,報告完之後也會給同學鼓勵,另外老師有時候也會讓同學分組討論問題。之前期末作業是挑一個課堂主題寫一篇1000-1500字的英文小論文,或許是老師發覺這項作業對於低年級的學生來說很吃力(班上大概2/3的同學是大一生),因此在下學期老師把小論文改成每週小考,每次十題選擇題,內容就是該週上課的內容,會挑五次高的計分。

個人覺得這是一堂非常耗費腦力與精力的課程,尤其一開始確實容易會有不適應的情況,但認真聽到最後會發現,老師會在最後一堂課把整學期的內容串在一起,如果想要了解美國法或是想嘗試自己的英文能力,可以考慮來修看看,認識不一樣世界(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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